法律条文

私隐政策

私隐政策:说明中国慈善基金会在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下如何收集、使用、保存与保护捐款人、义工及查询者的个人资料,以及查阅与更正权利。

1. 适用范围

中国慈善基金会(下称「本会」)依据香港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(第 486 章,PDPO)处理个人资料。 本政策说明本会在营运本网站、接受捐款、招募义工与处理查询时,如何收集、使用、保存及保护个人资料。

2. 收集哪些资料、为何收集

本会只收集为特定目的而必须的资料,不会收集与目的无关的资料。

场景 收集的资料 用途
捐款 捐款人姓名、联络电话或电邮、捐款金额与日期、转账凭证 确认收款、开具免税收据、回答捐款查询、会计与审计
义工申请 姓名、联络方法、可服务时段与地区、相关经验 安排服务岗位、联络与保险需要
救助申请 申请人姓名、联络方法、家庭与受助情况说明 评估申请、安排援助、记录个案
义卖商品查询 姓名、联络方法、拟购商品与数量 确认库存、安排付款与取货
一般查询与意见反馈 姓名、联络方法、来信内容 回复查询与跟进意见

本会不会要求你提供香港身份证号码。 如个别个案确需核对身份,本会会事先说明用途、处理方式与保存期限。请勿在电邮或即时通讯中发送身份证、银行卡号或密码。

3. 使用与披露

  • 个人资料只用于上表列明的目的;用于新目的前会另行取得你的同意,或按法例要求处理。
  • 本会不会出售、出租或交换你的个人资料。
  • 为核数、法律或监管需要,资料可能提供予本会的核数师、法律顾问或相关政府部门;提供范围以该目的所需为限。
  • 本会不会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。如日后提供通讯订阅,会依《私隐条例》第 6 部另行取得你的同意,并提供随时拒收的方式。
  • 捐款人如需以「无名氏」方式捐款,可在捐款时说明;本会会在收据与公示中隐去姓名。

4. 保存期限

本会按实际需要及法例要求保存资料,不保存超过所需时间。捐款纪录、收据存根与相关会计凭证依《税务条例》保存 7 年;义工与救助个案的资料在服务或个案结束后按需要保存,超出期限即销毁或匿名化。

5. 保安措施

本会以受权限控制的方式存放资料,只有因职务需要的人员可以查阅;纸本文件存放于可上锁位置。 如发生个人资料外泄事故,本会会尽快评估影响、通知受影响人士,并按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指引处理。

6. 本网站的技术处理

  • 本网站为静态网站,不设在线表单提交,也不会在网站上直接收集你的个人资料。
  • 本网站不设置广告或跨站追踪代码,不使用第三方分析服务对你作个别追踪。
  • 义卖商城的搜索功能在你的浏览器内完成,不向服务器传送关键词;本站亦不使用 Cookie 保存个人资料。
  • 网站托管服务提供者可能因技术及保安需要记录连线日志(如 IP 位址、时间),该等日志按其服务条款处理。

7. 查阅与更正

依《私隐条例》第 18 及 22 条,你有权查阅本会持有的你的个人资料,并要求更正不准确的资料。 请来信 info@chinacharity.org.hk,注明「个人资料查阅/更正」, 本会会在合理时间内回复。本会可依条例收取处理查阅要求的费用。

8. 联络与政策更新

个人资料事宜请联络:香港香港湾仔湾仔轩尼诗道397号东区商业大厦1702室,电邮 info@chinacharity.org.hk。 本政策如有修订,会在本页更新;重大变更会在首页或信息公开栏目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