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本会

治理架构

中国慈善基金会实行香港理事会与中国办事处双理事会治理:香港理事会负责整体战略与合规监督,中国办事处负责境内项目执行与协调,本页列出两个理事会的成员、职务及治理原则。

治理原则

基金会实行双理事会制度,香港理事会负责整体战略与合规监督,中国办事处负责境内项目执行与协调。

双理事会成员

两个理事会共 9 位成员,职务名称按原记录保留。

香港理事会

4 人

职责:整体战略与合规监督

冉純光
理事長
邱家辉
常务副理事长 兼 财务负责人
欧阳秀玲
常务副理事长 兼 秘书长
邓培根
办公厅主任

中国办事处

5 人

职责:境内项目执行与协调

马小勇
中国办事处理事长
李青玉
中国办事处常务副理事长
袁明
中国办事处常务副理事长 兼 秘书长
马威
中国办事处秘书长
曾运蓮
中国办事处副主席

本页列示本会治理架构与成员职务;如需进一步核对治理资料,可致信 info@chinacharity.org.hk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