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本会
治理架构
中国慈善基金会实行香港理事会与中国办事处双理事会治理:香港理事会负责整体战略与合规监督,中国办事处负责境内项目执行与协调,本页列出两个理事会的成员、职务及治理原则。
治理原则
基金会实行双理事会制度,香港理事会负责整体战略与合规监督,中国办事处负责境内项目执行与协调。
双理事会成员
两个理事会共 9 位成员,职务名称按原记录保留。
香港理事会
4 人职责:整体战略与合规监督
- 冉純光
- 理事長
- 邱家辉
- 常务副理事长 兼 财务负责人
- 欧阳秀玲
- 常务副理事长 兼 秘书长
- 邓培根
- 办公厅主任
中国办事处
5 人职责:境内项目执行与协调
- 马小勇
- 中国办事处理事长
- 李青玉
- 中国办事处常务副理事长
- 袁明
- 中国办事处常务副理事长 兼 秘书长
- 马威
- 中国办事处秘书长
- 曾运蓮
- 中国办事处副主席
本页列示本会治理架构与成员职务;如需进一步核对治理资料,可致信 info@chinacharity.org.hk。